退票手續費:
(一) 普通票:
1.非對號列車乘車票:免收。
2.無座之對號列車乘車票:免收。
3.已劃座之對號列車乘車票:
不論成人票或孩童票,一律按每人13元計收(去回票去回程均已劃座者按26元計收)但春節特別運輸期間按每人票價十分之一並不得低於13元計收。
4.應在當次車開車前向車站申請退票,逾時不予受理。
5.乘車中遺失乘票票,經補票後再尋獲原票,申請退票按每人13 元計收。但補價票應經列車長簽證,並指定於到達站辦理退款。
(二) 團體票:
1. 非對號列車團體票:
每人 7元,應在當次車開車前向車站申請退票,但調配專用車廂者,應在當次車開車時間二小時以前向車站申請退票,逾時不予受理。
2. 無座之對號列車團體票: 每人 7元,應在當次車開車前向車站申請退票,逾時不予受理。
3. 已劃座之對號列車團體票:
按每人票價十分之二並不得低於13元計收,並應在指定乘車車次開車時間二小時以前向車站申請退票,逾時不予受理。
(三) 回數票:
未劃座者按每冊31元計收,已劃座者每張 13元,但每冊不得低於31元計收,限整冊退票。
(四) 定期票:
1.通用定期票:每張31元。
2.計次式磁卡定期票:每張30元。
四、 補票:
無票旅客上車後主動向列車長或查票員申請補票者,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,如無正當理由或於驗票時始聲請補票者,除補收應收票價外並加收已乘區間五成票價,起程站不明時應自該次列車之始發站或最後驗票完畢站起算。
五、 冷氣費:
各級對號列車冷氣發生故障時,旅客得於到達站辦理退還冷氣停止供應區間之冷氣費,其退費計算係按「列車冷氣故障區間乘車票票價之百分之二十尾數進整後退還旅客」。
六、 重號退費:
旅客購買之對號入座乘車票,上車後如發生重號且列車長已無多餘之預備座可供改劃其他座位時,該乘車票經列車長簽證後得向到達站辦理退還百分之二十票價。